一周一刊 政策动态!
本期政策周刊重点内容围绕政策咨讯、科技型重点项目启动。其中要点包括但不限于:IPO上市补贴1个亿,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上市均行;国内领先!青岛市出台支持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青岛市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青岛西海岸新区2022年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青岛市2022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
政策资讯
一、IPO上市补贴1个亿,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上市均行!
9月1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正式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将于2022年9月26日起正式实施。该《扶持办法》给予IPO上市企业补贴最高可达1个亿,若为澳资企业或绿色企业的,按照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且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上市均行!
适用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四大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直接上市交易,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首次挂牌转让股票的合作区企业以及注册地迁入合作区的四大交易所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
二、国内领先!青岛市出台支持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
政策情况:9月22日《青岛市虚拟现实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发布。政策共设置了5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真金白银支持产业园发展,吸引和集聚全球顶尖资源,全力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虚拟现实产业研发制造高地。
据悉,政策系统集成了园区建设、企业培育、项目招引、技术攻关等一揽子支持措施,与我市人才强青、硕果计划、先进制造业18条,会展10条等重磅政策紧密衔接,为企业项目从落地化到培育壮大提供全要素保障。政策力度国内领先。预计未来三年内,青岛市、区两级财政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企业培育的投入将超过12亿元,对园区的支持力度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比如企业发展关注的房租补贴、研发投入奖励、上规模奖励等支持额度均大幅提升,对企业的场景应用、合作交流等需求给予重点支持,真金实策,支持园区内企业发展。
三、青岛市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奖补:根据《实施细则》,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或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好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其中,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示范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奖补。
四、关于发布青岛西海岸新区2022年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支持原则: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西新管发〔2021〕35号),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聚焦新区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支持范围:深入落实经略海洋战略,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第一批支持海洋生物医药领域。
3、支持方式:(1)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给予支持,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根据2022年度区财政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情况,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第一批)拟支持项目数量2-4个,单个项目支持资金500-1000万元,根据年度情况进行统筹安排。(3)区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重点项目启动
一、【青岛市】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内容: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6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0〕4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施行。
申报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10日
二、【青岛市】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2022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内容:
1.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并按其认定当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2.对再次通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各区市另有相应奖补政策。
申报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0日
三、【青岛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政策内容:经评审,择优遴选企业入库。
申报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10日
四、【青岛市】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最高奖励100万元
政策内容:根据新认定的新经济新锐企业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贡献情况,依据营业收入增速进行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速达到 30%(含 30%)以上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增速达到 20-30%(含20%)的,最高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20%(含10%)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2022年7月3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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